各部门:
为进一步规范学院教科研项目管理,现组织2022年学院教科研项目中期检查和结项验收工作,特通知如下。
一、检查和验收对象
(一)中期检查对象:2021年立项的院级教学团队、专业领军人才、技能大师工作室、精品在线开放课程、大学生校外实践教学基地5类项目。
(二)结题验收对象:2021年06月前获立项且未结题的院级各类教科研项目,包括双师工作室项目、教育教学改革与实践项目(含扩招专项)、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高校科研项目、学生工作研究专项课题。2021年度立项未到期的项目如已完成全部预期任务的,可申请提前验收。
二、检查和验收内容
(一)中期检查的项目
项目负责人对项目研究进展情况、阶段性成果、存在问题、经费使用及下一步计划等进行自查,填写进展报告书(附件1)。
(二)应结未结的项目,重点检查建设目标实现和任务完成情况、取得的标志性成果等。项目负责人对照申报书中预期成果的约定,填写结项验收申请书(附件2)并提供成果材料。成果材料含公开发表的论文、专著、软件、教学方案(教学案例)、网站视频材料等主要成果及成果推广效果、效益资料等。
三、材料要求
(一)中期检查需提供的材料包括:进展报告书、阶段性成果材料。
(二)结题须提供的材料包括:项目申报书、结题验收申请书、重要事项变更申请表(附件3,无变更则无需提供)、研究报告、主要成果材料。具体要求如下:
1.研究报告
每项课题必须提交一份研究报告,字数不少于5000字。内容包括:研究主要内容;研究方法和过程;研究结论及其取得的社会效益;研究创新之处;研究不足及展望等。
2.主要成果
论文、专著等成果应是项目团队研究成员在课题研究领域内及建设期内获得。著作类成果已出版的提交书籍封面及目录复印件,未出版的提交完整书稿;论文类成果原则上需正式发表,如已录用暂未发表,允许提供一篇论文录用通知作为成果材料;数字、网络类成果需提供音频、视频、网址等。
研究报告和成果材料形成pdf文件,附上目录及页码,以便评审时查阅。
四、材料提交时间
中期检查和结题验收材料以部门为单位分开提交,并按课题类别归类整理。请各部门于2022年12月16日前将项目汇总表(附件4)及项目材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414987123@qq.com,纸质版一式两份送至教务处815室。
五、其他事项
(一)未提交项目材料的,教务处将书面提醒项目负责人,仍逾期不提交的项目视为自动终止。
(二)项目变更、延期、终止等需提交书面申请,填写重要事项变更申请表,每个项目最多可申请延期一次,延长时间原则上不超过一年。
(三)未按计划开展研究、无实质性研究成果的,检查和验收结论为不通过,限期整改后重新组织鉴定,结果仍不合格的,作撤项处理,并视情况追回项目经费。
附件: 1.项目进展报告书
2.结题验收申请书
3.重要事项变更申请表
4.项目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