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
根据《广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4-2018年度市教育科研项目结项验收工作的通知》要求,为做好此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范围
2014年市教育科研协作基地(首批)、2016年市教育系统创新学术团队(第三批)、2016-2018年度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重大、重点、一般、专项课题以及 2019、2020年度市教育科学规划重大课题尚未组织结项验收的项目,逾期不再受理项目结题。
二、结题标准
根据《广州市教育局科研项目管理办法》《广州教育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办法》,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精神,各项目在完成或基本完成任务书(合同书)约定的绩效目标可以申请结项。其中,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预期成果达到以下标准可以申请结项。
(一)重大课题:课题研究报告被市以上教育行政部门采用。
(二)重点课题:提供教育教学方案1个,并至少发表论文1篇。
(三)一般课题:提供教育教学方案1个或教育案例1个,至少有1篇论文参加区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或教科研部门组织的学术交流。
(四)专项课题:提供教育教学方案1个或教育案例1个,至少有1篇论文参加区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或教科研部门或专业学术团体组织的学术交流。
三、结题材料要求
《广州市教育局资助科研项目结项验收申请书》(附件1) 、《广州市教育局资助科研项目重要事项变更申请表》(附件2,若未变更无需提供)、开题报告、研究报告、项目研究成果(论文、著作、发明专利、案例、课例、教学方案、教学案例、教育故事、研究成果采纳情况证明等)等材料,每个项目命名格式为:类别(基地、团队、重大、重点、一般、专项课题)+项目名称+主持人姓名+单位。
四、材料提交时间
请相关项目负责人8月29日前将上述结题材料电子版报至教务处。
教务处
2022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