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创新强校工程”科研项目管理工作的通知》(粤教科函〔2017〕22号)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现组织开展2017-2020年度广东省高校科研项目(特色创新类、青年创新人才类项目)结项验收工作,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范围
2017-2020年度广东省高校科研项目(特色创新类、青年创新人才类项目)。
二、结题材料要求
(一)结题须提供的材料包括:(1)结项审批表(2)课题立项通知(3)课题申报书(4)课题开题论证报告(5)课题中期检查报告(6)课题成果及成果影响证明材料(7)重要变更申请及获准批复(项目如未进行过任何变更,则不需提交)。结题验收相关表格见附件1。
(二)所填报的论文、专著等成果应在课题研究领域内及建设期内获得,成果有“受广东省教育厅××项目资助”等字样。
三、材料提交时间
项目材料按照《广东省高校科研项目鉴定材料格式要求》(附件2)进行排版,于10月8日前将结题验收材料(含佐证材料)pdf电子版以“立项编号+校名+负责人”命名后发送至邮箱414987123@qq.com,纸质版一式两份提交至教务处815。
四、其他事项
(一)项目延期需提交书面申请,填写《广东省教育厅科研项目重要事项变更申请表》,申请延期一次最多不得超过1年,一个项目申请延期最多不得超过2次。
(二)鉴定结果不合格的课题,可有一年整改期限,整改后重新组织鉴定,鉴定结果仍然不合格的,作撤销项目处理。
附件:1.广东省高校科研项目结项验收表格
2.广东省高校科研项目课题鉴定材料格式要求
教务处
2022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