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
现将《广州市教育局关于开展2023年度广州市高等教育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附件)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文件要求,积极组织开展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立项项目类型及数量
申报项目类型见项目申报指南、资助标准(附件 l—2)。
二、立项条件
专业课程类、平台建设类项目、其他改革类项目各高校推荐项目应具有良好的建设基础,有必要继续予以推进。项目负责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原则上不予立项:
1.近3年来(自2020年1月1日起计算,下同),所主持市质量工程建设项目按要求应参加但无故未参加项目验收的。
⒉.所主持市质量工程建设项目在2021年或2022年度验收中列为“不通过”的。
3.所主持市质量工程建设项目尚未结题再次申报同类别项目的。
4.已获批主持在研国家级、省级相关项目的。
5.正高级职称人员。
6.发生师德师风问题或教学事故等应予限制立项的。
三、校内截止申报时间:3月15日
四、项目推荐
教务处将在年度经费资助额度内视申报情况组织专家进行评审,确定立项项目及数量。
五、材料提交
材料以系部为单位提交,请各部门收集教师申报意向,于3月9日前将申报意向报教务处;3月15日点前将项目申报书电子版发至QQ邮箱414987123@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