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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2年省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验收工作的通知

2022年03月21日  点击:[]

 

各系部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2年省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验收工作的通知》要求,为做好此次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验收范围

(一)2012-2017年经省教育厅发文立项并且2019年省级验收结论为暂缓通过或未出具验收结论的省质量工程项目,包括:教学团队、专业领军人才、实训基地、公共实训中心、大学生校外实践教学基地、精品开放课程(含精品资源共享课、精品视频公开课,不含2016-2018年立项的精品在线开放课程,下同)、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含教育教学成果奖培育项目,下同)等。

(二)已到期的2018年省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和2020年省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高职扩招专项)。

二、验收内容

根据项目申报、立项、管理、验收等有关文件要求,以建设方案和任务书为依据,以项目建设情况和建设成效为基础,组织开展验收工作。重点考察建设目标实现和任务完成情况、取得的标志性成果、项目管理情况和经费落实、资金使用情况等。

三、验收方式

(一)校内验收。学院按照项目申报、立项、管理、验收等有关文件要求,组织开展校内验收工作。

(二)省级验收。省教育厅对校内验收通过的项目,分两类组织开展省级验收:

1.委托验收。省教育厅委托学校按要求对大学生校外实践教学基地、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经费自筹的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组织开展验收工作。学院将校内验收和省级委托验收结合起来开展。省教育厅按照《委托验收项目审核要点》(附件2)对学校委托验收情况进行审核和抽查学校委托验收通过的项目,已通过学校委托验收但抽查发现存在问题的项目验收结论直接确定为不予通过。

⒉直接验收。省教育厅组织专家根据相关文件要求对教学团队、专业领军人才、实训基地、公共实训中心、精品开放课程、省财政专项支持的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开展验收工作。以网络验收为主,视情况采取其他方式。

四、验收结论及处理

(一)验收结论一般分为:通过、暂缓通过和不予通过。

(二)校内验收结论为暂缓通过或不通过的,省级验收结论直接采用校内验收结论。

(三)承诺建设资金不到位或项目验收要点完成率低于90%的,验收结论为不通过;项目验收要点完成率达到90%,但低于95%的,验收结论为暂缓通过;项目过程管理缺位、省财政补助资金使用存在问题、不按要求验收、不按规定程序组织验收、无佐证材料或佐证材料不能证明项目建设情况的,验收结论视具体情况为暂缓通过或不通过;项目组成员与项目建设无关或未实际参与项目建设,验收结论视具体情况为暂缓通过或不通过;有关材料弄虚作假或存在剽窃、抄袭、侵占他人学术成果等学术不端行为的,以及建设成果不符合国家或省级建设要求的,验收结论为不通过。

(四)存在以下情况之一的,撤销立项,并终止省质量工程项目建设:1.验收结论为不予通过的项目;2.2012-2017年经省教育厅发文立项并且此次验收结论为暂缓通过的项目;3.应参加验收但未参加验收的项目。

(五)已到期的2018年省高职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和2020年省高职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高职扩招专项)如此次验收结论为暂缓通过,可参加2023年验收;如仍不能通过验收或不参加2023年验收的,撤销立项,并终止省质量工程项目建设。

(六)撤销立项的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2022年省质量工程项目。

(七)省教育厅将汇总公布各校2012-2017年省质量工程项目验收情况,并把项目验收情况作为安排国家和省质量工程项目推荐限额的重要依据。

五、验收要求

(一)教学团队、专业领军人才、实训基地、公共实训中心、大学生校外实践教学基地、精品开放课程要根据项目申报、立项、管理、验收等有关文件要求,以项目建设方案、申报书(含申请书、任务书等,下同)为基础,根据建设实际情况填写《广东省高职教育质量工程项目验收登记表》(附件3),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

(二)接受验收的省级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应根据项目完成情况,填写《广东省高职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结题验收登记表》(附件4),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

(三)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根据项目完成情况,填写《广州体育职业技术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验收报告》(附件5)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

六、其他事宜

(一)项目负责人原则上不得调整,如遇特殊情况,符合有关项目管理文件要求且经学校同意,可申请调整负责人。调整后的项目负责人职称不得低于原项目负责人申报时职称,并实际主持项目建设工作。专业领军人才不得调整项目负责人。

(二)项目组成员可由学校根据有关项目管理文件要求,结合实际进行调整。项目组成员应与项目建设有关并实际参与项目建设。

(三)质量工程验收材料包括:1.验收项目申报书、建设方案;2.广东省高职教育质量工程项目验收登记表(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以外的项目需要提供);3.广东省高职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结题验收登记表;4.广州体育职业技术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验收报告5.项目变更申请材料(12-17年立项的填写附件718年、20年立项的根据当年立项文件要求提供);6.项目验收佐证材料(分类提供)。

(四)各项目负责人应于422日(星期五)前将验收材料电子版和签名纸质版一式两份报至教务处陈夏莹处,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1.有关文件

2.委托验收项目审核要点

3.广东省高职教育质量工程项目验收登记表

4.广东省高职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结题验收登记表

5.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验收报告

6. 12-17年广东省高等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信息变更申请表

 

                        教务处

                                       2022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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